2026寒假越南峴港五日遊,搭乘長榮航空,行程皆專車接送,適合親子同行,行程包含會安古鎮、黃金佛手橋、南會安珍珠島遊樂園、山茶半島、迦南島和粉紅教堂,行程豐富創造滿滿親子回憶。
【行程資訊】 行程長度:五日 2026.01.29(四)~2026.02.02(一) 體驗地點:越南峴港 報到集合地點:長榮航空櫃檯
【航班資訊】 去程:長榮航空BR383 TPE 11:20 / DAD 13:15 回程:長榮航空BR384 DAD 13:00 / TPE 16:50
【第一天行程】
桃園機場→峴港機場→峴港山茶半島(靈應寺)→越式風味餐→住宿飯店
早餐:敬請自理
午餐:機上用餐
晚餐:越式料理餐
入住:貝勒裡夫會安水療飯店Bellerive Hoi An Hotel and Spa 或同級
【第二天行程】
漫遊迦南島(搭乘簸箕船+釣螃蟹體驗)→會安古鎮(進記古宅、日本橋、福建會館、廣肇會館、燈籠DIY)→會安印象主題公園-會安記憶秀Hoi An Memories→住宿飯店
早餐:飯店內用
午餐:龍蝦花蟹海鮮火鍋餐
晚餐:LE BA TRUYEN 越式風味餐
入住:貝勒裡夫會安水療飯店Bellerive Hoi An Hotel and Spa 或同級
【第三天行程】
南會安珍珠島主題樂園→峴港→龍橋韓江畔(龍橋、愛情鎖公園、龍首魚身像)→住宿飯店
早餐:飯店內用
午餐:敬請自理
晚餐:慶記餐廳 台式海陸石頭火鍋
入住:峴港三日月水療別墅Da Nang Mikazuki Villas & Spa 或同級
【第四天行程】
巴拿山太陽世界-法國山城(巴拿山纜車)→巴拿山法式城堡→佛手黃金橋→Fantasy Park夢想樂園→法國山城百年酒窖(贈送紅酒一杯/兒童贈果汁)→美溪沙灘→米其林越南餐-蘭夫人餐廳→住宿飯店
早餐:飯店內用
午餐:巴拿山豪華自助餐
晚餐:峴港蘭夫人越南餐廳
入住:峴港三日月水療別墅Da Nang Mikazuki Villas & Spa 或同級
【第五天行程】
粉紅教堂/韓市場→峴港機場→桃園機場
早餐:飯店內用
午餐:越式當地料理
晚餐:敬請自理
【航班資訊】 去程:長榮航空BR383 TPE 11:20 / DAD 13:15 回程:長榮航空BR384 DAD 13:00 / TPE 16:50 1.航空公司保有航班異動時間,正確航班時間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2.如因機場人力不足或航班調度或天候等等因素造成班機取消則全額退費。
【長榮航空免費行李限額標準】 1.以下提供參考,正確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2.手提行李一件7公斤,尺寸不得超過56cm ×36cm × 23cm ,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115公分。 3.免費托運行李限一件,每件托運23公斤(50 磅)以內。 允許規格: 尺寸(三邊長度總合):A+B+C= 158 公分以內(包括手把及輪子)。
【大型行李乘車說明】 若有大型行李,每位乘客限帶1-2個行李箱。
【越南入境需知】 1.凡攜帶酒精濃度20度以上飲料1.5公升、酒精濃度20度以下飲料2公升或3公升以上之含酒精飲料、香煙200根,雪茄20根,煙草250公克(未滿18歲者不得攜帶),均應辦理申報。 2.其他允許攜帶物品享免稅額度:除外匯、寶石另有規定外於越盾500萬元(約值250美元)以內,贈品、禮品於越南盾100萬元(約50美元)以內,得享免稅。 3.入境旅客攜帶超過上述價值之物品入境,應依據越南政府第HQ/2002-PMD號表格填報,依據各項物品相關稅則繳納稅金。 4.依據越南中央銀行2011年8月12日發布第15/2011/TT-NHNN號公告稱,持護照出入境越南時所攜帶之外幣現金超過5千美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或越盾現金超過1,500萬越盾者,須向越南海關申報。另依據越南中央銀行2015年12月22日第29/2015/TT-NHNN號公告,越籍及外籍人士持護照出入境者,不得攜帶黃金塊及原料黃金,倘外籍人士攜帶黃金塊、原料黃金入境越南,得在海關辦理存關手續,俟出境時攜回或辦理轉出國外之手續,並負擔相關費用。持護照出入境之越籍及外籍人士攜帶黃金飾品達300公克以上,須向海關申報。 5.另越南政府於2020年10月19日發布第128/2020/ND-CP號議定書補充修正2013年10月15日第127/2013/ND-CP號議定書關於旅客出入境越南攜帶超額外幣、越盾現金或黃金未申報或未如實申報之罰款規定,該修正規定相關內容如下,並自2020年12月10日起生效。 -持護照或越南/外國權責機關核發之取代護照之其他證件、通行證之旅客入境越南時未申報或未如實申報(低報)超額攜帶部分: (1)超額攜帶等值金額自500萬至5,000萬越盾以下,將處以100萬至200萬越盾罰金; (2)超額攜帶等值金額自5,000萬至1億越盾以下,將處以500萬至1,000萬越盾罰金; (3)超額攜帶金額等值自1億越盾以上,將處以1,000萬至2,000萬越盾罰金; -旅客入境越南時未如實申報(高報)超額攜帶部分: (1)所申報之金額超過實際攜帶之金額自500萬至2,000萬越盾以下,將處以200萬至500萬越盾之罰金。 (2)所申報之金額超過實際攜帶之金額自2,000萬至1億越盾以下,將處以500萬至1,500萬越盾之罰金。 (3)所申報之金額超過實際攜帶之金額自1億越盾以上,將處以1,500萬至2,500萬越盾之罰金。
【簽證資訊】 越南政府頃於2023年8月14日頒布第127/NQ-CP號決議,自2023年8月15日起,允許所有國家或地區之公民申請越南電子簽證並通過越南各國際海、陸、空口岸入境越南。
【入境疫苗證明】 越南總理府於2022年5月13日簽署第416/CD-TTg號公文,自2022年5月15日起,暫停要求入境越南旅客提供SARS-CoV-2病毒檢測陰性證明。入境越南旅客仍須遵守越南衛生部有關防疫之規定。
【房型說明】 單人報名須加價以雙人房型入住,實際費用請使用商城聊聊詢問。
購買國外團體商品,請參考國外旅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 、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 團體或個人套裝行程商品適用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頒定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當您完成預定時,即表示您同意並接受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約定購買國外團體商品,請參考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表定行程時間僅供參考,行程中導遊可能會因天候、交通等因素調整行程順序及時間,但保證所有行程都會走完,敬請旅客知悉。 本公司依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並遵守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之相關措施及國內防疫規範。 出境旅客建議投保海外醫療險等相關保險,以因應染疫衍生之相關費用。 本公司派遣之領隊皆有為其執行防疫講習或教育訓練,並具備追加劑疫苗施打證明,施打完成超過14天(疫苗廠牌應以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 EUL) 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 旅客若有疑似症狀並主動告知確診時,本公司將遵守旅行當地國家之防疫措施。 境外確診以當地就醫為原則,且自採檢日起7日內應暫緩搭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調整)若於境外確診或隔離,所需隔離治療費用依旅遊當地國家規定辦理,並由確診者自付費用。 境外確診及受隔離旅客遵守旅行當地國家之防疫措施,倘無法配合當地國家及返國之防疫措施,請勿報名參團。 各國新冠疫情已逐漸趨向流感化,可能引起的常見症狀,包括喉嚨痛、發燒、流鼻水等,建議您可以預備常備用藥、營養補充品等,以備不時之需。 本公司將協助確認行程內安排之餐飲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交通運輸業皆遵循旅遊目的地國家防疫管制措施,妥適安排行程。






























